文摘
吸入糖皮质激素是有效和安全的治疗儿童哮喘在标准剂量,然而,在高剂量他们可能与不良事件和次优的结果;因此,附加疗法建议减少它们的使用。我们量化开大剂量吸入糖皮质激素和附加疗法在儿童在2003年7月,发现大剂量吸入糖皮质激素规定10%的第5 - 11岁的儿童年和6%的五岁以下儿童的治疗哮喘。附加治疗缺乏几乎一半的这些人。一些孩子接受治疗不符合当前许可证和以证据为基础的建议,因此,可能的风险不良结果。
介绍
哮喘是一种常见的儿童疾病,主要在社区管理,主要是与吸入糖皮质激素治疗。吸入型皮质类固醇激素具有极佳的疗效和安全性记录在标准剂量,1但存在担心高剂量对儿童的安全2,3和证据显示改善哮喘控制症状,急性加重和健康状况与附加疗法。42003年英国英国胸协会(BTS)哮喘指南5——与之前的一致同意的迭代准则相比,使用显式的循证方法苏格兰校际指南推荐的网络——建议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吸入激素。
5岁以下的儿童的最大推荐剂量为400微克/倍氯米松或同等学历,并从5岁儿童在12年是800微克/天。儿童剂量高于800微克/天不许可。虽然之前的指导方针要求更高的剂量吸入糖皮质激素,收到高剂量应该只出现在特殊的情况下,在专家的监督下其他选项后,如附加疗法,未遂。
大剂量吸入糖皮质激素的过度使用和不足附加疗法在儿童需要更多的治疗比低剂量吸入激素治疗可能导致不良结果在儿童哮喘,哮喘控制的实现和治疗相关的不良反应。因此本研究的目的是量化的全科医生处方对哮喘患儿在英国,与特定的专注于高剂量吸入糖皮质激素的处方和使用附加疗法,并调查使用大剂量吸入激素水平是否足以证明广泛审计儿童哮喘处方模式识别高危儿童。
方法
数据来自医生的独立的网络数据库,6这商店日常临床患者电子病历和处方数据来自英国。数据是匿名和数据库符合英国的数据保护法。
如何适合
哮喘是一种常见的慢性疾病的儿童和结果仍然是次优的。吸入型皮质类固醇激素,主要治疗持续性哮喘,有很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在低剂量为高剂量使用,但安全问题存在和附加治疗建议之前,大剂量使用。英国2003年的处方记录显示一些孩子可能会受到过度和不恰当的治疗可能会暴露于steroid-related副作用。审计的儿童哮喘的处方和临床回顾那些接受大剂量吸入激素治疗是必要的。
基于证据的BTS哮喘指南建议,在5岁以下的儿童吸入皮质类固醇的剂量不应超过400毫克/天,在5到12岁儿童剂量不应超过400毫克/天,除非病人仍是不受控制的附加治疗后(最初长效β-agonists后跟其他疗法的试验)和吸入皮质类固醇的剂量不应该超过800微克/天没有呼吸的儿科医生推荐。对每日剂量评估的目的,吸入皮质类固醇剂量计算作为“倍氯米松diproportionate等效剂量的,1:1等价的布地奈德倍氯米松和2:1等价fluticasone倍氯米松。在本研究中,大剂量吸入糖皮质激素等同于> 400微克/天最新的处方;附加疗法包括任何长效β-agonist准备,leukotriene-receptor拮抗剂,口服茶碱,或吸入色酮处方在6个月期间生成最新的吸入皮质类固醇处方。
去除了识别信息的处方数据包括发行处方(包括皮质类固醇分子规定)和剂量指示收集。预先指定的数据分析计划。描述性统计是用来计算手段和95%置信区间(CIs)接受高的患者百分比和无证剂量吸入类固醇和接受附加疗法的患者百分比。
结果
数据库111 764岁以下的患者使用12年:39 184 5岁以下患者和72 580从5岁到12岁以下(以下称为5——11岁年龄组)。其中,894年五岁以下儿童(2.3%)和4141年(5.7%)第5 - 11的岁哮喘的诊断和接收使用吸入糖皮质激素治疗前12个月。剂量指示启用每日剂量的计算为788 5岁以下的患者和第5 - 11的3544岁;这些形成了本研究中使用的主要人群。
高剂量的处方(> 400微克/日)发生在44岁的五岁以下儿童(5.6%,95%置信区间CI = 4.3到6.9%)第5 - 11和353岁的治疗哮喘(10.0%,95%置信区间CI = 9.0 - 11.0%)。规定的那些大剂量吸入糖皮质激素,63.6% (95% CI = 49.4 77.8%)的五岁以下儿童和46.7% (95% CI = 41.5 51.9%)第5 - 11的岁没有co-prescribed附加疗法(表1)。
吸入皮质类固醇剂量超过800微克/天天(相当于超过推荐的最大剂量的两倍)规定的31 788五岁以下儿童(3.9%,95%置信区间CI = 2.6 - 5.2%),和175年第5 - 11的3544名患者年龄段人治疗哮喘(4.9%,95%置信区间CI = 4.2 - 5.6%)。
类固醇分子规定的分析显示,尽管倍氯米松是最常用的治疗总体而言,对那些病人规定> 800微克/天,成为主流(表2)。
讨论
本研究描述了GP哮喘儿童处方在一个大型英国临床数据库2003年6月。此时大量广泛宣传的研究质疑大剂量吸入激素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在儿科哮喘和强调使用附加疗法在儿童早期阶段控制在标准剂量。
我们观察到,4.5%的儿童被吸入糖皮质激素治疗哮喘的规定。第5 - 11岁的儿童年百分之十接受吸入皮质激素接受高剂量;略低的比例(5.6%)5岁以下的也似乎接受高剂量皮质类固醇治疗。非常高的和无证剂量吸入糖皮质激素被推荐1第5 - 11的20岁五岁以下的患者和1在26个;fluticasone主要与高剂量的处方药物。附加一半的患者的治疗缺乏规定> 400微克/天,和未经授权使用长期代理β-agonists附加治疗中最常见的形式是在5 s。循证治疗的总结BTS准则规定,不让一个孩子应该接受超过400微克/天的吸入激素没有附加疗法的序贯试验(最初长代理β-agonists,其次是leukotriene-receptor拮抗剂色酮或缓释茶碱),并且只建议附加治疗5岁以下的儿童是一个leukotriene-receptor拮抗剂。
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处方为2003年在英国儿童哮喘并不总是符合当前最佳实践或许可;一些孩子们规定剂量的类固醇,可能危及生命的肾上腺抑制,和一些孩子未能获得附加疗法与更少的症状,减少急性加重,降低外源性皮质类固醇。
本研究的局限性包括其横截面特性,从而提供的信息只有一个时间点。此外,我们不能确定,附加治疗以前在所有患者试用研究,由于患者之间移动一般实践,完整信息为所有个体从出生并不是礼物。处方说明有14%的儿童都不清楚,我们不能确定原处方服用我们的数据是由医生或儿科医生。打击我们了方法,重复发布的处方是全科医生,最后负责处方建议应该与他或她。本研究的力量,它从大量的代表访问数据对象在一个大有效的临床数据库。举行的处方信息数据库是准确的和可能反映了当时英国实际上是发生在现实世界的实践的调查。
结论
这项研究强调了大剂量吸入糖皮质激素的过度使用,附加疗法的不足和不当使用,使用非常高和潜在危险剂量吸入糖皮质激素在少数的孩子。这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来评估处方模式的变化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证据和新的指导方针。
需要进一步研究药物警戒监视儿童哮喘的趋势在处方模式评估遵循最佳实践。我们建议GPs审计大剂量吸入激素和附加治疗儿童处方确定儿童不良结果的风险。
笔记
资助机构
这项研究是由葛兰素史克的无限制的补助金
伦理委员会
伦理批准是回顾性获得最佳的病人护理伦理委员会
相互竞争的利益
迈克·托马斯没有制药公司的股票;通过他在阿伯丁大学的的角色或个人获得了资助,酬金或教育支持以下制药公司以及英国NHS研发计划和哮喘英国Altana、阿斯利康、葛兰素史克、Ivax,默克,夏普和Dohme,诺华,先灵葆雅,Viatris三一药品。史蒂夫·特纳没有制药公司的股票,但收到了£300年奖学金前往美国胸科学会葛兰素史克。戴夫皮革是英国葛兰素史克的医务主任和持有该公司的股票。他没有收到资金从其他任何公司或机构。大卫没有制药公司的股票价格;通过他在阿伯丁大学的的角色或个人获得了资助,酬金或教育支持以下制药公司以及英国NHS研发计划:Altana、阿斯利康、葛兰素史克、Ivax,默克,夏普和Dohme,诺华公司先灵葆雅,三一制药、BI, Viatris。
- 收到了2005年10月21日。
- 修订了2006年2月21日。
- 接受2006年3月13日。
- ©英国全科医学期刊》的2006人。